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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01日
【特別企畫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時代天命.〈人權宣言〉的後台鑼鼓弦(七)2-2
【編 按】
1950年,聯合國大會定每年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,記念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1977年8月16日,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應當時台灣的國際處境,發表〈人權宣言〉,籲請政府「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」。參與起草和簽署此宣言的牧師張宗隆為我們細說從頭這段歷史。
文、翻攝◉張宗隆
王憲治牧師(中立者),第一代基督徒,以極優異的成績自台灣大學物理系畢業,是乒乓球校隊選手。在台南神學院尚未畢業時,他台大的同學全都出國留學了,但是他在南神接受造就,頗獲心得和造詣。後來在教會忠心服事、推展事工,也都甘之若飴,深得信徒、青年、教會前輩牧師及神學院老師讚賞。他在南神執教的同時,也全心投入台灣建國獨立的工作。
林培松牧師(左,右為筆者),第一代基督徒,淡江文理學院中文系時期的詩詞和文章深得詩詞大師、教授葉嘉瑩賞識,作品常刊登在台大中文系系刊。在南神和玉山神學院任教後,1979至1987年擔任《台灣教會公報》總編輯。時值〈人權宣言〉發表,長老教會處在風雨飄搖中,並經歷美麗島事件後長期恐怖氛圍,林牧師適時穩定長老教會有關〈人權宣言〉的言論,並大大幫助長老教會整體穩固。林牧師任職期間,和王牧師是極優的搭配。
感謝上帝,讓我們三人在教會的不同領域共同事奉祂和為台灣奮鬥。這不是出於我們刻意的安排和計畫,而是上帝奇妙地召集我們,同心「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」,也因而攜手為「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」熱誠付出。
我們三人是同窗、摯友、教會不同領域中的同工,同是台灣建國志士。王、林兩位牧師有共同的性格,不計名利,不求享受,不自誇,不驕傲,不自我標榜;他們的才識和品格自然顯露而吸引人。在學識、才能、信心、品格(character)各方面,他們都是我的老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