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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月30日
黃子佼案恐為冰山一角 婦援會提出六訴求
黃子佼涉及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遭判刑8個月,檢方認過輕於是上訴,3月26日下午,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審理。對此,婦女救援基金會於27日發表聲明,強烈譴責其行為不僅對受害者帶來無法抹滅的心理創傷,也對社會倫理造成嚴重衝擊。另基金會憂心這起案件僅是冰山一角,仍可能有更多未被揭發的購買者,反映出現行監管及法律執行上的漏洞。
聲明指出,黃子佼作為公眾人物,其行為受到高度關注。然而,他從最初否認到後來疑似為減刑認罪,顯示出對自身行為的嚴重性缺乏真正認識,亦未展現應有的悔過態度,進一步削弱公眾對他的信任。基金會強調,公眾人物應承擔更高的道德標準,避免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。
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,婦女救援基金會提出六點訴求,包括:
1.加重對加害人的刑罰:婦援會強調,黃子佼身為公眾人物,卻為滿足私慾購買兒少性暴力影像,不僅公然挑戰法律,更對社會倫理造成嚴重傷害。該基金會呼籲法院應依法律規定,對加害人施以更高標準的刑罰,以達到震懾作用,遏制此類犯罪的發生。
2.提供受害者賠償與心理輔導:基金會指出,兒少性暴力影像的受害者不僅承受身心創傷,還可能因影像再度流傳,持續面臨人身安全威脅。因此,政府應提供合理賠償,並設立專業心理輔導與支持系統,協助受害者重建生活。
3.禁止加害人從事兒少相關工作:婦援會主張,涉案加害人應全面禁止從事涉及兒少的職業或行業,特別是藝人等擁有社會影響力者,應防止其利用知名度再次危害兒少,確保受害者與社會安全。
4.推動《網路犯罪安全法》強化監管:目前數位性暴力犯罪的防治仍存漏洞,尤其在網路平台的監管上仍有不足。婦援會呼籲政府儘速推動《網路犯罪安全法》,建立完整法律框架,確保對境內外網路業者的有效管理,防範數位性暴力的發生。
5.鼓勵民眾檢舉犯罪:基金會呼籲社會大眾共同打擊兒少性暴力影像的流通,發現相關違法行為應積極檢舉與阻止。拒絕購買、觀看或下載此類非法內容,能有效減少需求,進而降低兒少性虐待材料的製作與散布,營造更安全的社會環境。
6.修訂司法文書以保護受害者隱私:婦援會建議,針對涉及性暴力與性剝削的案件,應修訂司法文書,僅簡要呈現案件基本情節,並刪除受害者個資及敏感證據,以保障司法透明度的同時,避免受害者因個資外流而遭受二次傷害。